#山西订婚强奸案将宣判男方父亲发声#订婚强奸案,4月16日,也就是下周三要宣判了。
它到底会像南京彭宇案那样,成为一个扶不扶的标志性案件,还是中国法制史上一个亮眼标志?不放拭目以待。
4月12日,记者从男方家属处获悉,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的刑事与民事二审将于4月16日公开宣判。
怎么看这事儿,我说三点:
第一,男方家属4月2日控告12名办案人员玩忽职守罪,或许促使了进度。
这绝对是一个标志性案件。
不只是之于被告人男方家属,儿子一审以强奸罪获刑三年,这个母亲就一直奔走;男方已经羁押近两年,仍旧坚称无罪。
同样之于社会,毕竟,全国关注,这会影响到社会认知,以及对未来类似现象认知。
第二,到底是维持原判,还是改判从轻,还是无罪,还是缓刑呢?
首先,缓刑不可能;因为男方不认罪,就不能缓刑。
维持宣判呢,目前看没有扎实证据;仅凭借男方两个嗯嗯的电话录音,很难。
无罪释放呢,要面临着国家赔偿和追责,而且过往概率极低。
改判减轻呢,最有可能。
第三,但不管维持原判,还是改判从轻,只要有罪,都将必然会南京彭宇案一样,成为符号。
订婚了,然后判定一方强奸另一方,而且还是彩礼纠纷之下,确实让人难以接受。
未来如果发生了彩礼纠纷,但凡有争执、冲突,是不是就有可能被认罪判刑呢?
不明不白的南京彭宇案,成了社会道德良知的试金石,那可重可轻的大同订婚强奸案,会成为婚姻彩礼的试金石吗?
浪漫满屋
以后,是的女的把男的抓伤就说是强奸,男的就不用过活了。既然订婚了,就是默认可以发生关系,要不男的娶老婆干嘛?
用户14xxx33
准夫妻,强奸标准应该打折扣,强奸未遂就无罪。女方疑似骗婚,准夫妻入洞房,谁都患糊涂,表现得坚决但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