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女子骑行途中停下来看导航,结果一名62岁大爷路过时竟然伸手在她胸口拧了一把,民警找到大爷时,他辩解称:我老伴走太久了,看到她长得漂亮没忍住。
(案例来源:法治进行时)
年轻貌美的吴女士爱好骑行,平时出门的时候只要不太远,她都喜欢骑着单车出门,就连好不容易等到休息日,她也会经常抽空出去骑行放松。
对吴女士来说,骑行不仅是一种健康低碳的出行方式,更是一种很好的运动方式,骑行能让她身心愉悦。
事发这天,吴女士又一次骑着车出门,因为去的地方比较远,她用手机开着导航,走一程停一下看看导航。
吴女士骑行到越城区孙瑞街道附近时,吴女士不知道接下来从哪里走了,她再次停下来查看导航。
正当吴女士坐在自行车上低头查看时,一个骑着电动车的大爷从她身边路过,看到身材修长面容娇媚的吴女士,大爷竟然伸出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快速在吴女士左胸上摸了一下,并用力拧了一把。
吴女士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呆了,等到她回过神,大爷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吴女士缓过来后气得脸通红,当即打了报警电话。
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给吴女士验了伤,结果显示吴女士左胸上方留下了两个红色的手印,但是没有构成明显的皮外伤。
随后,民警根据路上的监控,一路追寻着电瓶车的踪迹,最终在嫌疑人金某家附近,成功将他抓获。
据了解,金某今年62岁了,他的妻子已经走了多年,此后他一直单身。事发当天他路过吴女士旁边时,看到她长得漂亮,一时没兴起才做出这种举动。
金某被抓住后后悔万分,他一把年纪了,被抓时还是在室外,脸都丢尽了,以后让他怎么有脸面对近亲朋友?
经过调查后,金某因涉嫌猥亵被行政拘留7日。
有人说,这种人真是给子女丢脸,一把年纪了还老不正经,真忍不住去找个老伴啊,大街上骚扰他人算怎么个事?
有人说,拘留金某7天太短了,看他的动作行云流水,肯定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了,只是以前没有人声张,让他白白占了便宜。
还有人说,金某没有老婆了,就可以在大街上随便摸别人,自己没有钱花,是不是也可以随便拿他的钱花?
金某的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应受什么处罚?
首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金某在公共场所对吴女士伸出咸猪手,并用力拧其胸部,其行为明确构成了猥亵他人。
尽管吴女士的伤情未构成明显的皮外伤,但猥亵行为的成立不以造成身体伤害为必要条件,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违背他人意愿的、具有性意味的不当行为,即可认定为猥亵。
金某辩解称自己老伴走太久了,看到吴女士漂亮没忍住,这种理由不能成为其逃脱法律制裁的借口。
每个人都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能以个人情感或冲动为违法犯罪行为开脱。法律不会因为个人的主观借口而忽视其违法行为的本质。
从犯罪构成要件来看,金某主观上具有故意实施猥亵行为的意图。他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吴女士的人格尊严和身体权利,仍然积极为之。
客观上,金某实施了用手摸并拧吴女士胸部的行为,这种行为对吴女士的身心造成了伤害和侵犯。
金某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规范,对他依法进行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一方面是对金某违法行为的惩戒,让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和严重性。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起到警示作用,告诫人们要尊重他人的身体权利和人格尊严,不能随意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吴女士作为受害者,其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伤害。尽管验伤结果显示没有构成明显的皮外伤,但这种行为对吴女士造成的心理创伤不容忽视。
金某的行为侵犯了吴女士的人身权利,吴女士有权要求金某进行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等民事责任。
《民法典》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金某的猥亵行为损害了吴女士的人格尊严,吴女士可以要求金某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以弥补其遭受的精神痛苦和名誉损害。
最后,这一事件也提醒广大女性,在公共场所要保持警惕,学会保护自己。一旦遭遇类似的不法侵害,应当勇敢地寻求法律帮助,让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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