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女子给刚毕业的儿子找体面工作,花480000余元让人“内部推荐”到好单位上班,女子沾沾自喜等好消息时,收钱方却没了踪影,女子到单位询问时,单位给出了完全不同的说法! 王大妈(化名)出门时,交代正在沙发上玩游戏的儿子,过几天出去买两套正式点的衣服,很快就能去好单位上班了。 之后王大妈来到小河边和一名男子陈某(化名)见面,听陈某保证了几句后,高高兴兴回家等消息。 原来,王大妈的儿子毕业后,一直找不到工作,只能在家整日打游戏,也不愿出门,大妈看在眼里,心里更急。 前段时间,王大妈偶然看到陈某发布烟草局的“内部推荐”名额,王大妈赶紧联系上问详情。 陈某看了她儿子的资料后,连连夸赞优秀,肯定能在这上班,但是想获得“推荐”还得花点钱,王大妈不敢耽误,赶紧问需要多少。 陈某神秘兮兮的报出了48万的高价,王大妈的全部积蓄加起来也没这么多,但为了儿子的前途,王大妈决定再找人借点钱凑凑,只要年前能安排上工作,给钱也值了。 把钱凑齐后,王大妈分两次给了陈某,后来也让她儿子去签字入职。 王大妈的儿子知道她在神秘的忙活,不知道她真的“托关系”去了,填写“入职资料”时,儿子发现陈某的说辞漏洞百出,也从对方口中知道母亲给他了48万元。 更让人不安的是,填完资料后也没等到人家通知入职,他告诉母亲肯定是被骗了。 王大妈着急了,又是找单位问,又是找媒体帮忙,只想知道,自己交了钱,凭啥儿子不能进? 记者调查时,还联系上了烟草局,烟草局表示:“根本没有内部推荐名额,都是跟公务员考试标准一样,考试录取的!” 单位还提醒王大妈,她应该是被诈骗了,建议尽快报警。 王大妈急得团团转,又联系陈某,想把自己的钱追回来,还是被拒绝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件事该如何认定呢? 王大妈为了儿子能够顺利就业,听信了不认识的人,所谓的“内部推荐”名额,并支付了高额费用,这实际上是一种欺诈行为。 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陈某利用王大妈急于为儿子找到工作的心理,虚构了可以提供烟草局工作机会的事实,收取了巨额款项后消失无踪,显然构成了诈骗罪。 为了防止实际败露,陈某在让大妈和其儿子提交资料时,禁止他们告诉别人,这也让他的谎言一时难以拆穿,但大妈能被骗,也是私心作怪,试图通过非正式渠道获得职位的行为本身也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 结合本案例,王大妈支付给收款人的48万元是她多年来的积蓄,王大妈和她的儿子都应提高警惕,避免相信类似的虚假承诺。他们应该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启动法律程序追回损失。 王大妈应当认识到,任何企图绕过正规招聘流程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同时也增加了自身成为诈骗受害者的风险。她应该鼓励儿子通过公开考试和其他合法途径寻找工作机会。 他们的行为令人难以理解,有48万存款自己留着花多好,哪有人会花钱找工作呢? (来源:大象新闻2024年12月6日关于《花48万“托关系”能把孩子安排到烟草局工作?收钱人:通过单位内部推荐名额,求助人:钱分两次给完后,又说录取不了》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
河南郑州,女子给刚毕业的儿子找体面工作,花480000余元让人“内部推荐”到好单
豌豆大说法
2024-12-08 03: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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