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6岁大学副教授,情人节花1500元约一外国女子,万没想到,两人翻云覆雨时

豌豆大说法 2024-10-05 19:25:38

北京,56岁大学副教授,情人节花1500元约一外国女子,万没想到,两人翻云覆雨时,门被一脚踹开,副教授被行拘14天,事情传到学校后,男子怕影响自己,将民警告上法庭,称自己是一夜情,法院判了! 2008年8月7日,56岁的朱天刚在自己住的公寓里,约了一个外国美女。 他通过网上寻找慰藉,看到外国美女的照片后,瞬间动心,对方报价1500元,他没有犹豫,美女一进门,就给她转了账。 简单的沟通后,二人直奔主题,没想到,还没过几分钟,他就听到几声敲门声。 还没等朱天刚反应过来,门“通”的一声被人推开,几名民警闯了进来,二人惊慌失措的拿被子遮掩自己。 民警看了他的支付记录,确认他涉嫌嫖C,当即把他带走,行政拘留15天。 这他倒无所谓,只要给妻子说自己出差,给学校说自己有事请个假,这件事就能糊弄过去,但没想到居然瞒不住了。 做笔录时,民警询问了他的单位和住址,朱天刚却不愿意说,万一学校知道了,自己这几十年白熬了,说不定会在临退休的时候丢掉工作,自己的老脸往哪里搁! 妻子更不能知道了,多年来二人感情已经名存实亡,万一妻子知道跟他离婚,就更丢脸了。 朱天刚突然想到了什么,他当即告诉民警:“我没有嫖C ,今天是情人节,我跟她是一夜情,你们无权拘留我!” 他还觉得,这是自己的私事,捅到学校去,不是影响自己的前途吗! 被拘留14天后,朱天刚还是不服,一纸诉状,将派出所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撤销对自己的处罚,消除影响!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法院会支持他的诉求吗? 男子以金钱为交易,和女子发生关系,手机上还有二人的交易,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嫖C,是违法的行为,会被处以行政拘留并处以罚款。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有卖Y嫖C等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情节较轻的会被从轻处罚。 具体到本案,男子和对方已经完成了交易,不存在从轻处罚的情节,警方在处理时,按照规定做了顶格处理,这并没有问题。 对于嫖C的处罚,轻重不同,如果是比较严重的处罚,就需要告知家属情况,这都是法律上的规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7条规定,当触犯了治安管理,被进行相应的处罚时,也会有相应的方式,如被处罚者,被采取了拘留的措施,也要及时告知家属。 如果被处罚者是公务员、学生等身份,警方也会通知到单位,单位得知后,会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本案中,男子是高校的副教授,学校也理应知道这件事,警方通知到他们的行为没有错。 男子声称他们是一夜情,他能拿出相关证据吗? 男子在网上找到外国美女的联系方式,二人是交谈后,当天就见面,而且聊天中,也只有关于价格、位置之类的内容,根本没有任何感情基础。 更让警方确定的是,二人的交易记录,说明了这就是一场交易,不管他怎么编造,都显得苍白无力。 法院经过综合审理后,认定警方对他的行政处罚合规合法,没有任何不合理的地方,驳回了男子的全部诉求。 男子想洗清嫌疑,甚至闹上法庭,结局却是越洗越黑,就连法庭也没支持他的狡辩。 而他在学校的声誉也受到了影响,本就在事业上造诣不佳的他,更是添了一笔黑历史,但这都是他自己犯下的错,也没理由怪在别人头上了。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来源:京华时报2029年8月25日关于《大学教授嫖C被拘状告警方称属一夜情》的报道、裁判文书网)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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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星星

天下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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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5 20:46

2029年8月25日?

豌豆大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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