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受瞩目的河北保定 11 岁男童骑行遭碾压身亡事件,最新动态又成热点! 肇事司机因过失致人死亡被移交检方并予以拘留,经由最终裁定,其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正式拘捕。 其妻子于网上激昂发文,将整个事件及详尽的细节予以披露,实际上整个事件大众了解得也近乎完整了,然而为何我愈发看不懂这个判决结果啊! 姜某某亲属孙先生向记者出示了容城县公安局针对姜某某的拘留通知书与逮捕通知书。据这两份文件表明,8 月 11 日,姜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事拘留;8 月 25 日,经容城县人民检察院核准,容城县公安局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姜某某实施逮捕。 首先对不幸夭折的小朋友深表哀痛,但就事论理确实存在诸多含混不清之处啊! 其一,称这一地段是禁止通行的,那入口处可有显著的法定道路交通禁行标志标识?可有相关工作人员值守阻拦?倘若禁止通行,既然汽车不可通行,那么骑行的自行车队同样不应通行啊! 其二,如果机动车的小轿车在禁行道路上行驶属于违规违法、存在过错,那非机动车的自行车在禁行道路上骑行、违规违法与否? 其三,自行车骑行上路的合法年龄为达到 12 周岁,孩子未满 12 岁,为何还高速骑行;身为孩子的监护人之一其父亲,是否也存有过错与责任呢? 其四,司机并未高速行驶,反而是正常驾驶,责任不应全由司机独自承担,男孩的监护人、骑行的组织者皆有责任。 其五,事故发生后,男孩父亲动手殴打司机,还令其下跪,仿若整个事件皆是司机一人的责任所致。 行车记录仪表明,当时路面上有众多汽车与行人,司机一未超速,二未压线,三未变道,不存在任何其他过失举动! 明明是一场寻常的交通事故,为何就被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呢,“过失过度引申就是强加罪责!” 司机被捕这一情况,怎么愈发让人难以理解了呢? 法律应当是公平、公正、公开的,法律不能以“人死为大”当作衡量标准来判定过失,而是要依据实际情形做出准确的判定,如果舆论左右了司法,那往后将会有类似的更多案件无法通过真正公正公平的途径来裁决,那将会怎样呢? #河北身边事#
广受瞩目的河北保定11岁男童骑行遭碾压身亡事件,最新动态又成热点! 肇事司
功彦社会观
2024-09-08 23: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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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1716
Lun Lun
作者说的对,支持司机无责,现在法律有些悲哀
用户18xxx45
整个事件,过失致人死亡的明明是孩子爸爸,但是只有司机是软柿子而已。
用户91xxx51
支持司机无责,追究监护人责任
别瞧了夹菜呀
这案子不管最终如何判决,绝对会在未来一直被拿出来做对比,产生的好影响坏影响都将长期存在下去,就像一块醒目的永不腐朽的石碑一直矗立在那
GUO PA
支持司机无责,追究监护人责任
米吹法务部水务科洗地机特级员工
如果司机是因为上了这条路而不是肇事本身定罪,那么所有走过这条路的司机都应该被定为危险驾驶,并且应当追究建设方施工方的责任,因为没有竣工的工程封闭不完善,有过失行为。
龍吟風
骑行队在县城能量大得很
tb450524826
什么是过失,哪个来解释解释[并不简单]
用户98xxx42
枉法判决
粪基基
被用过失致死逮捕是因为交通法有这么一项,道路未开通未验收,致人死亡,属于过失致死。至于谁的责任大,责任划分,就得由法官来判了,小孩被谁绊倒的?小孩未满12岁,小孩监护人,道路管理方,组织者,司机责任划分就是接下来的事。等等吧,起码如果能确定谁绊倒小孩估计这个人第一责任人。司机有点冤,但没办法,有人死了,而且初步说道路是没开通的。
西门大少
网民勇跃发表意见!这是法治社会好的表现!希望公正,公平处理好这事件,才是网民的要求,也是法制社会的要求!处理的好对社会发展深有意义和帮助!
如果还有明天
你这是最新动态?你村里刚建好信号基本通网络吧
csmyn
最高法院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