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一男子结婚,母亲为了祝贺儿子结婚,送给儿子儿媳2套别墅和2套商铺。婚后,儿媳说要和婆婆学做生意,于是婆婆从银行贷款500万元,指点儿媳购买8套商铺。然而三个月后,儿媳瞒着婆婆,与丈夫协议离婚了。儿媳分得1套别墅和4间商铺。婆婆大怒,一纸诉状将儿媳和儿子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共同归还500万元。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却是截然不同。 (案例来源:广东广州中级人民法院) 看到儿子房间门虚掩着,杨慧走进去准备打扫卫生,不料在桌面上竟然发现了一份离婚协议书。 杨慧大惊失色,急忙拿起来一看,吓了一大跳,这竟然是儿子王伟和儿媳胡小丽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更是令杨慧肉疼,因为儿媳胡小丽凭此离婚协议书,可以分到一套别墅和4间商铺。 顿时杨慧觉得眼冒金星,天旋地转,幸好用手强撑桌面,才不至于摔倒。 过了好一会儿,杨慧总算镇定下来,急不可耐的拨打儿子王伟的电话。 “小伟,你怎么与小丽离婚了呢?”杨慧温柔的询问道。 “妈,我……我……”王伟没说几句话,就泣不成声了。 “小伟,别哭,有妈在呢,你回来告诉妈妈怎么一回事。”杨慧安慰道。 挂断电话,杨慧正等儿子回来,然而她却想起了6个月前第一次见胡小丽的场景。 原来杨慧是一名女企业家,非常的有钱,也非常的有生意头脑。然而儿子王伟却没有生意头脑,对做生意不感兴趣,杨慧也没有多加干涉。 六个月前的一天,王伟突然带了女友胡小丽回家见杨慧,王伟想要与胡小丽结婚。 那时的胡小丽非常的有礼貌,杨慧见儿子喜欢,于是就答应了他们的要求。 杨慧为他们举办了隆重的婚礼,而且还在结婚当日,送了他们两套别墅和两间商铺。 刚开始胡小丽与王伟很恩爱,对婆婆杨慧也很孝顺,杨慧感到很欣慰。 可后来王伟的房间经常传出打闹的声音,杨慧觉得他们夫妻间应该出现了问题,然而每次问儿子王伟,王伟都遮遮掩掩的。 门锁转动的声音打断了杨慧的思绪,原来是儿子王伟正在开锁。 “小伟,你怎么那么傻呀,为什么就签了离婚协议书呀?”杨慧看着脸色惨白的王伟有点生气的说道。 “妈,我实在是受不了了,胡小丽老是折磨我。”王伟哇哇大哭。 在王伟断断续续的讲述中,杨慧终于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杨慧拍打自己的大腿,责怪自己,悔不当初,为什么要指点儿媳胡小丽做生意呢? 原来在儿子婚后第3个月,胡小丽就拉着儿子王伟来到杨慧面前,请求杨慧教他们做生意。 当时杨慧心软,于是就向银行贷款了500万元,然后将钱转给胡小丽,指点胡小丽购买了8个商铺。 可当产权登记在胡小丽和王伟名下后,胡小丽就开始故意找茬。 胡小丽经常因为一些小事与王伟争吵,而且还威胁王伟,每次趁王伟熟睡后就吵醒王伟。 忍无可忍的王伟只好被迫签下离婚协议书。 听完儿子的讲述,杨慧牙根咬得紧紧的,这绝对是有预谋的,胡小丽就是来洗房的。 胡小丽这样欺负儿子,杨慧不能忍,于是杨慧在儿子王伟耳边嘀咕了好一会儿。 可王伟却质疑道,这有用吗? “小伟,你听我的话,胡小丽一分钱也别想分走。”说罢,杨慧拿出笔和纸,让王伟补写了一张500万元的借条。 随后不久,杨慧就一纸诉状,将王伟和胡小丽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共同归还500万元的借款。 在接到法院传票的那一刻,胡小丽还很是淡定,因为她认定自己一定能够胜诉的。 双方在法庭上,唇枪舌剑,互不相让,各自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和理由。 1、杨慧是这样说的: 民法典第675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杨慧说,自己向银行贷款500万元,然后再借给儿子王伟,王伟和胡小丽用500万元购买8间商铺,所以这500万元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就算没有胡小丽的签名,胡小丽也应当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王伟在法庭上表示愿意偿还,然而胡小丽却有不同的意见。 2、胡小丽是这样辩驳的: 第一,民法典第20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胡小丽说,别墅和商铺登记在自己和王伟名下,那么就属于他们夫妻间的共同财产,现在双方离婚了,那么自己有权分割。 第二,胡小丽说,自己与王伟签订了离婚协议,自己分得一套别墅和四间商铺,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3、一审法院是这样判决的: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胡小丽没有在借条上签字,那么这个借款就是王伟与杨慧两人之间的,胡小丽无需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杨慧不服,提起了上诉,然后二审法院却有不同的意见。 4、二审法院改判了: 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审法院认定,500万元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胡小丽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胡小丽和王伟名下的8套商铺需要归还杨慧。 但是胡小丽可以分得当初杨慧赠与给他们的2套别墅和2套商铺中的一半财产。(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 正版民法典
广东广州,一男子结婚,母亲为了祝贺儿子结婚,送给儿子儿媳2套别墅和2套商铺。婚后
运良说是非
2024-05-06 16: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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