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一男子开车上高速,却因忘记加油,“趴窝”在高速路上,着急之下,男子拿出手机,在网上找了个救援平台,并支付了760元买了10升汽油,万万没想到,救援人员只送了7升油过来,并表示爱要不要!760元只有这么多! 事发这天,晁先生开车出趟远门,或许是因为着急的缘故,他忘了看汽油油表,等仪表盘显示车辆缺油时,晁先生已经开车上高路了,他希望车辆副油箱的油量能坚持到加油站,可天不遂人愿,晁先生的车最终抛锚在高速上。 随后,晁先生通过手机,在网上找到一个救援平台的电话,他们可以将汽油送上高速路,只是价格有点贵,10升汽油要760元,此时晁先生已经无计可施,只好忍痛下单,等了一个小时,救援人员终于将汽油送到晁先生车辆“趴窝”的地方。 看到救援人员的车辆到后,晁先生松了口气,可看到他们送来的汽油,却傻了眼,他支付了10升汽油的钱,救援人员只送了来7升汽油,而且还是你爱要不要的态度。晁先生没有办法,打落了牙混血吞,同意把7升汽油加到车里。 最后油是加了,可晁先生的气,一直没消,他开到服务区后,向交警投诉。随后,交警非常霸气的拨通了山寨救援的电话,并在怒骂山寨救援队后,帮晁先生讨回了多收的3升汽油钱。
目前,交警已将此案移送当地公安部门,由公安机关进行进一步调查。 这家救援公司也太坑了,汽油卖76元一升不说,还缺斤少两,支付10升汽油的钱,只送7升汽油来,有这样做生意的吗? 1、销售汽油,需要经有关主管部门的许可,倒卖汽油系违法行为。 汽油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买卖汽油,必须要经过有关主管部门的许可。 没有有关部门的许可,却擅自买卖汽油的,涉嫌非法经营罪。 刑法第225条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5倍罚金。 具体而言,如果救援公司没有买卖汽油的行政许可,擅自买卖汽油,情节较重的,其负责人将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公司也将面临1-5倍的罚金。 2、救援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救援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和晁先生一个愿意买,一个愿意卖,谈好的价格,你情我愿,但并不意味着他们的行为合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先不讲这7升汽油的质量怎么样,单是晁先生买10升汽油,他们只给7升的做法,就已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退一步讲,救援公司不是说:“谈好的价格,你情我愿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双方约定的是760元10升汽油,而不是760元7升,救援公司没有履行约定义务,已然违法! 最后,高速公司运营公司都有专业的救援队,他们的价格虽然比外面高一些,但不至于高到760元10升汽油,下次遇到类似晁先生的情况,可以拨打110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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