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北京西城,女子和情人出去旅游,情人突发急病离开人世,女子竟然隐瞒情人的家人,私自以妻子的名义,为情人签下病危通知书以及处理身后事。事后,还拒绝将情人的骨灰归还其家人,情人家属一怒之下,将女子告上法庭,索赔100万精神损失费,法院判了! (来源:来源: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这天,于梅正在家拖地,突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她贴在猫眼上一看,门外的站着一个女人,她并不认识对方。 她打开门,那女人满脸哀伤地对她说:“大姐,对不起,我没有照顾好徐强,他前段时间走了,后事我都已经办完了。” 于梅一惊,手上的拖把瞬间掉地。可是她根本不相信那个女人的话,因为自己的丈夫在两个月前,明明和自己说了在外地出差,眼前这个女人一定是个骗子。 见于梅不信,那女人从包里拿出一张火化证,递给于梅。于梅一看立马泪流满面,上面的确实记载着丈夫徐强已经离世的事实。 她瞬间瘫软在地,忍着悲痛哭喊道:“你到底是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走的时候还好好的,怎么人说没就没了……。” 从那个女人口中,于梅得到了一个更加令她崩溃的消息。 眼前这个女人叫段丽,5年前,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她和徐强结识了。随后,徐强对她展开了热烈的追求,经常对她嘘寒问暖,关怀备至。 段丽曾在一段失败的婚姻里受过伤,徐强对她的照顾让她十分感动。虽然知道徐强是已婚人士,但两人还是突破防线,发展成了情人关系。 徐强经常向她吐槽,说妻子不解风情,为人木讷,整天只知道埋头干家务,他对她早就没有感情了,只是考虑到儿子才没有离婚。 徐强对段丽说:“我很爱你,请你相信,总有一天我会把你娶回家的。” 段丽信以为真,对于这个男人,她也是投入了真感情的。此后,他们二人一直保持着地下情。 段丽的明事理,让徐强欲罢不能,他经常以出差为由,带着段丽到处旅游。 在2个月前,徐强再次向妻子撒谎,带着段丽到外地旅游。 徐强告诉段丽,他已经安排好儿子,等这次回去后,他就会向妻子摊牌,让段丽成为自己真正的妻子,段丽喜极而泣。 就在两人憧憬着将来的幸福生活时,徐强突发急病,被紧急送到了医院,段丽以妻子的身份,为徐强办理入院手续和签收病危通知书、确认抢救方案等事项。 哪怕徐强在病危时,段丽也没有通知徐强的家人。 最后,徐强终究没有逃脱命运的安排,撒手西去。在他临终前,他握着段丽的手说:“对不起,我终究没能给你名份,我死后,你就把我葬在依山傍水的地方,不要让我离你太远。” 段丽十分悲痛,她为徐强操办了后事,但依然选择了对徐强的家人隐瞒。 之后她独自将徐强的骨灰带回了北京,通过一个月的情绪调整,段丽才走出阴霾,决定把徐强去世的消息告诉他的家人。 于是,便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可想而知,这打击对于梅来说多大,在一个小时之间,她遭遇了丈夫的离世和背叛。她把段丽赶出去后,流着泪和儿子商量处理此事。 儿子很快便从国外赶了回来,并和母亲一起去购买了一块墓地,他们和段丽交涉交接骨灰和遗物一事。 没想到段丽对墓地的选址并不满意,她要求于梅母子重新按徐强的遗愿来选址,否则拒绝交出骨灰。 双方发生了剧烈争吵,徐强的家属一怒之下,一纸诉状以侵权为由将段丽告上了法庭,要求段丽赔偿精神损失费100万元。 那么在法律上应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徐强家属称,段丽与徐强并非亲属关系,无权参与处理徐强的后事,且她破坏别人家庭,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共道德,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同时需将徐强的骨灰交由他们处理。 《民法典》第8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段丽与徐强2人,虽然是两情相悦,但段丽明知道徐强有家庭,还知三当三,不顾伦理道德、与其发展并长期保持情人关系,应该受到社会的负面评价。 同时段丽作为不光彩的角色,更加无权参与徐强的身后事,于梅有权利要求其返还徐强的骨灰。 2、在徐强生病住院时,段丽隐瞒其家属,私自安排、处理徐强在医院的一切事务,甚至身后事,侵犯了徐强家属的民事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法律上,段丽与徐强并没有亲属关系,而因为她的过错,导致他的妻儿连他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造成了终身的遗憾,侵犯了其家属的知情权、参与权、决定权等民事权益,需承担法律责任。 3、法院审理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职责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段丽属徐强家属以外的第3人,无权为其亲属决定徐强生病、火化等事项,段丽的行为,给徐强家属造成了极大的身心伤害,涉嫌侵权,需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段丽需赔偿徐强家属,精神抚慰金20万元正。(人物均为化名) 对此,你怎么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太离谱!”北京西城,女子和情人出去旅游,情人突发急病离开人世,女子竟然隐瞒情人
运良说是非
2024-04-25 13:50:55
0
阅读:327
用户74xxx11
问元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