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为爱疯狂!”河南,一60岁女子爱上自己的远房“外甥”,悄悄搬到外甥家里生

运良说是非 2024-04-24 15:50:51

“大妈为爱疯狂!” 河南,一60岁女子爱上自己的远房“外甥”,悄悄搬到外甥家里生活。女子的娘家亲戚觉得丢人,扬言要断绝关系,女子欣然同意。然而,谁也没想到,外甥却并不承认跟女子在交往,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案例来源:百姓调解) 你们嘴上说不干涉我的事,却在背后搞破坏,怎么就见不得我好呢?60岁的冷梅跟娘家的嫂子吵得不可开交。 冷梅一个劲地埋怨嫂子多管闲事。 原来就有几天前,冷梅正跟男友王大冬准备上床睡觉,突然,她的嫂子和侄子冲进房间。说冷梅丢人现眼,让他们全家人在村里抬不起头,沦为别人的笑柄。 在冷梅看来,自己不过才60岁。老伴走了,她跟两个儿子的关系也不是很好,更关键的是她也不喜欢做家务,找个男友当依靠,碍着谁的事了呢? 更让冷梅伤心的是,从那以后,她的男友王大冬也对她态度大变,连门都不让她进了。 冷梅一气之下打电话叫来了调解员,在她看来,要想挽回男友的心,就只能是先征求自己娘家人的同意,认可他们的这段关系,这样王大冬才不会有什么后顾之忧。 然而,让调解员没想到的是。 这家人一见面就火药味十足,不管是冷梅的哥哥还是姐姐,都对冷梅感到失望至极,对于此事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哥哥表示如果冷梅还要这么胡闹,就解除兄妹关系。 可此时的冷梅,眼里只有那个小男友,哪怕是众叛亲离也无所谓。 那么对于此事,冷梅的2个儿子又是什么态度呢? 调解员从村民嘴里得知,冷梅年轻时候好吃懒做,对2个儿子不闻不问,母子关系一直不好。冷梅丈夫去世以后,冷梅一个人住在老宅,但2个儿子都有提供生活费。 原本一直相安无事,可那天冷梅却突然一声不吭,直接住到了王大冬的家里。2个儿子气得脸红脖子粗,亲自去接母亲回来。 可冷梅还是坚决要跟王大冬在一起,认为这是她的自由。 至此母子关系彻底闹僵,调解员来到儿子家中了解情况时,他们避而不见,不管调解员说什么,始终不开门,也不说话。 为什么所有人都反对冷梅找男朋友呢? 原来在当地有个风俗,女子不能跟同村并还是同姓的男人结婚,而冷梅找得这个对象,两人虽然年纪差不多,但论辈分,王大冬是冷梅的外甥。 不仅冷梅的家人反对,就连当地村民都觉得,冷梅这样有些不要脸。天下好男人那么多,为什么非要在娘家找男朋友呢? 冷梅却说自己对娘家的人知根知底,比较放心。 那么冷梅的男友王大冬又是什么态度呢? 王大冬几年前丧偶,也是当爷爷的人了。调解员原本以为作为主角的王大冬会跟冷梅一样,誓死捍卫这段感情,谁想,他却说其实自己根本没这个想法。 是冷梅赖在他家里不走,两人并不是男女朋友。 如此看来,就是冷梅剃头挑子一头热一厢情愿 。可冷梅却觉得王大冬是有苦衷,并非不爱她,而是迫于她娘家的压力。 面对已经无可救药的冷梅,王大冬不想再多说一句废话,骑上电动车扭头就走。 孤立无援的冷梅,呆呆地望着王大冬远去的背影泪光闪闪,折腾了这么一大圈,到头来是她一个人的独角戏。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不能歧视黄昏恋 人老了,最怕孤独。子女都有各自的家庭和工作要忙,能陪伴在父母身边的时间很少,而这个时候,老人若能够找到情投意合的人,相互照应,这是一件好事。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1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本文中这位冷女士,敢于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按说无可厚非。 但在幸福的过程中,也要顾及一下家人的感受。 2:乡村风俗虽不合法但合情 在农村我想大多数地方都是这样,同村同姓的男女不能组建家庭,所以冷梅的娘家人才会极力反对,她跟远房外甥交往,他们的心情其实也能理解。 但现在是新社会,观念也要适当地改变一下,毕竟法律上并没规定冷梅跟王大冬不能结婚。 《民法典》第1048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自然血亲无法断绝关系 不管是父母还是兄妹,这种亲情关系是与身俱来的,血融于水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割舍不断,只有收养或者是继兄妹这种拟制的血亲才可以申请解除关系。 本文中这位哥哥因对妹妹太失望,提出断绝关系即便是双方签了协议,在法律上也是无效,违背了公序良俗 老年人再婚无可厚非,一家人应该好好商量,没必要闹得鸡飞狗叫,为了追求所谓的“爱情”众叛亲离不值得,毕竟已过了年少轻犯的年纪。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民法典

0 阅读:563
运良说是非

运良说是非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