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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管漏了,物业担责80%?一文读懂“共有部分”的法律玄机

“滴答、滴答……”天花板上不断渗下的水珠,不仅浸湿了地板、泡坏了家具,更搅乱了我们平静的生活。当“水漫金山”的不幸降临在

“滴答、滴答……”天花板上不断渗下的水珠,不仅浸湿了地板、泡坏了家具,更搅乱了我们平静的生活。当“水漫金山”的不幸降临在自己家中,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都是怒气冲冲地跑上楼,认定这是楼上邻居的“锅”,要求其承担全部损失。然而,法律的逻辑远比我们的直觉要复杂。楼上漏水,真的就等于楼上邻居负全责吗?

一个历经三级审判(一审、二审、再审)的真实案例(入库案例),为我们生动地剖析了这类纠纷背后的责任归属迷局。其最终判决结果——物业公司承担80%的赔偿责任,而楼上业主仅承担20%——足以颠覆许多人的传统观念,也为我们正确维权提供了宝贵的指引。

【参考案例】:一根水管引发的“责任反转”:厘清公共与私有是定分止争的关键

在“某服饰店与张某、某机关事务管理局、某机关服务中心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2023)兵11民再7号】中,一楼的服饰店因其楼上住户张某室内的供水管道破裂漏水,导致店铺内价值数万元的装修和服装等财产遭受严重损失。起初,一审和二审法院均判决由楼上业主张某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张某不服,坚持申请再审。最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再审,作出了截然不同的改判:撤销原判,裁定由物业公司(某机关服务中心)对服饰店的34010元总损失承担80%(即27208元)的赔偿责任,而业主张某仅承担20%(即6802元) 。

【案例启示】:这场官司的“大反转”,其核心争议点聚焦于一根看似普通的水管的法律属性。它深刻地揭示了,在追究漏水责任时,我们不能仅凭“谁家漏水谁负责”的朴素认知,而必须首先运用法律的标尺,精准判断致害设施的所有权归属。这根惹祸的水管,究竟是业主可以独立支配的“专有部分”,还是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拥有的“共有部分”?这个问题的答案,直接决定了责任的天平最终会倾向何方。

一、法律的“放大镜”:您家天花板下的水管,未必完全属于您

在日常观念中,位于自己房屋范围内的设施,理应归自己所有和管理。但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律框架下,这种看法失之片面。

再审法院精准地运用了法律的“放大镜”,查明本案中漏水的水管位于业主张某户内自用水表的阀门之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那些不属于业主专有、也不属于市政公用或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应被认定为业主的“共有部分” 。

※判断一个设施是“专有”还是“共有”,法律上主要看两点:

1、构造上的独立性

该设施是否能明确区分,独立于其他部分?

2、利用上的独立性

业主是否可以对其进行排他性的、不受他人干涉的使用和控制?

本案中,位于水表阀门前端的管道,是连接主管道与分户水表的关键部分,它为楼上楼下多户业主提供供水服务,任何单一业主都无法独立控制或排他使用。因此,法院认定它“不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属于整栋楼业主的“共有部分” 。

这一关键认定,彻底扭转了案件的走向。既然水管是公共财产,那么因其失修而造成的损失,自然不能由其物理位置所在的业主一人承担。原一、二审判决正是因为忽略了这一点,错误地将公共责任归于个人,才导致了适用法律不当。

二、物业的“隐形契约”:收了物业费,就必须履行“大管家”职责

案件的另一大焦点,在于物业公司的责任。物业公司在庭审中提出抗辩,认为自己并未与业主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且漏水点位于业主室内,不应由自己负责。

然而,法院查明,该物业公司长期为涉案小区提供事实上的物业管理,并持续向包括张某在内的业主收取物业费 。这种行为,即便没有一纸合同,也已经在法律上构成了“事实物业服务关系”。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的核心职责,就是按照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既然漏水水管已被依法认定为“共有部分”,那么对其进行日常巡检、维护保养,防止其老化、破损,正是物业公司不可推卸的法定和约定义务。

※在本案中,物业公司的过错体现在两个层面:

●主动管理的失职

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对共有管道履行了定期的巡查和养护义务,未能提前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被动响应的迟缓

在漏水发生后,未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维修,导致损失扩大。

因此,再审法院认定物业公司在本案中存在重大管理过错,酌情判定其承担80%的主要赔偿责任,这既是对其失职行为的惩戒,也是对其作为专业管理机构应尽职责的法律要求。

三、业主的“分内义务”:作为使用者,您并非“局外人”

既然物业公司承担了主要责任,楼上业主张某是否就能完全免责呢?答案是否定的。

法院认为,张某作为共有管道的直接使用者和室内空间的管理人,同样负有法律上的“注意、协助义务” 。这种义务具体包括:

●及时发现的注意义务

对于自家范围内出现的渗漏迹象(如墙面水印、天花板滴水),应比他人更容易发现,并给予足够重视。

●及时报修的通知义务

一旦发现异常,有义务立即通知物业公司前来检修,防止事态恶化。

●及时处置的配合义务

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积极配合物业人员进行检查、维修,为抢修创造便利条件。

在本案中,张某未能充分尽到上述义务,其“不注意、不报修、不配合”的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和扩大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因此,法院酌定其承担20%的次要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在划分责任时的公平与精细,也提醒所有业主:即使问题根源在“公共设施”,我们也不能做“甩手掌柜”。

四、结语:给每一位业主的法律提示

本案的判决如同一堂生动的普法课,它不仅厘清了法律关系,更提供了极具价值的现实指导。面对类似的漏水纠纷,我们应当:

1、冷静判断,锁定源头

遭遇漏水,首要任务是与物业、邻居一同查明漏水点,并初步判断其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这直接关系到您维权的对象和方向。

2、保全证据,及时沟通

第一时间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现场证据。同时,以书面形式(如微信聊天记录、短信、物业APP报修记录)通知物业和相关邻居,留下已尽通知义务的凭证。

3、明晰权责,依法维权

如果漏水设施属于共有部分,物业公司是首要责任人;如果属于邻居的专有部分,则应由邻居承担责任。在厘清责任的基础上,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社区、街道调解,或果断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归根结底,城市中的高楼大厦将我们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了“命运共同体”。无论是业主还是物业,都应增强法律意识,明晰自身权利与义务的边界。只有各司其职,尽职尽责,才能共同维护一个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基于法律规定及公开案例的个人解读和普法分享,不构成法律意见。由于个案情形千差万别,如遇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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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自:微信公众号【法律知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