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舒兰法院成功执毕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赵某向在场的执行团队连连道谢。
2024年赵某购买奔驰车一辆,将该车辆登记在自己名下,但自购买之日起该车就交由哥哥赵某东使用。后赵某东与李某恋爱,并将奔驰车交由李某使用,两人分手后,赵某东多次找李某讨要车辆,但李某均以车辆是赵某东赠与自己为由拒不返还,后又表示车辆被其现任男友开走,她也无法找到车辆。赵某东向赵某说明情况,赵某无奈诉至舒兰市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将车辆返还赵某,但李某依然拒不履行返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收到案件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被执行人李某,经过调查了解,确认李某与赵某东分手后开始了新的恋情,“恋爱脑”上头的她将赵某东交由其的奔驰车转交现男友使用,但因其二人吵架,现男友将车辆开走,她无法找到奔驰车。为了确定车辆位置,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启动公安联动机制,通过研判监控视频,分析行车轨迹,最终在舒兰某小区将“消失”的车辆寻到。
执行团队仔细核对发动机号及车架号确认车辆为申请执行人赵某名下“消失”的奔驰车,法官通知申请执行人赵某及被执行人李某到场,对涉案车辆的外观、车况等进行初步的检查核对,确认车辆与案件所涉标的一致且无明显损坏,但因车辆长久未启动,电瓶电量耗尽。随后,执行团队将车辆拖至修理厂,在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见证下,仔细核对车牌号、车架号、发动机号、确认车况及车辆是否有贵重物品,全程录音录像。被执行人签署承诺书,承诺车辆在被执行人占有、使用期间,未设置权利负担,与第三人无债务债权等纠纷,随后,在执行团队现场见证下,被执行人李某将车辆钥匙及相关手续一并交付给赵某,赵某在执行笔录上签字确认,本案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