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耳君前几天和阿姨聊天,得知表哥刚去公证处跑继承手续才知道,原来北京现在部分公证处能直接“公证 + 不动产登记”一站式办,让继承房产更顺一点。受这话刺激,我就拿起笔,把三步流程写清,让大家继承房产别被搞晕。
继承房产的第一步是备齐能证明“是谁继承、房子是什么”的材料。根据北京市司法局的要求,继承公证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产证、银行存折、保险单据等资产证明,还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如出生证、结婚证、单位或居委会开具证明)等。
假如你手握父亲的房产证、户口本和他妈妈的死亡证明,需要跑到社区和单位要了几份亲属证明,那些材料串在一起,接下来才好顺利走下一步。如果这些基础材料有缺失,要提前预留时间补办。
这一步很多人头疼,其实也不是那么神秘。继承公证是把房产继承关系和继承权法律关系变得法律化、公信化。北京市公证处规定,申请人之一代表带着材料去公证处面谈、填表、出具笔录。
必备材料包括:房产证原件、遗嘱(若存在)、放弃继承声明书(如果某些继承人自愿放弃要写书面文件)等等。有了遗嘱的,以遗嘱为依据;若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公证处还要看继承人之间有没有争议,有争议的可能要进入诉讼程序。
北京还有一个便利措施:“公证 + 不动产登记”一站式服务。也就是说,做完公证后,可以在部分公证处直接提交不动产权过户申请,不用多跑登记中心。比如某女士在方圆公证处办完继承公证后,就在窗口一并登录电子系统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十几分钟就提示审核通过。
至于费用,公证费通常与房产评估价相关(按2%左右收取,最低不低于 200 元),加上评估费、测绘费等,算下来也可能花几千元。
公证完成后,就可以去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继承过户。根据《北京市不动产继承登记操作规范》,材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房产证、继承人身份证及户口簿、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继承协议或放弃声明、公证书等。
在北京部分区,正推广“公证处受理 + 网上申请 + 不动产登记中心后台审核”的模式—你在公证处就能提交登记申请。
过户还要缴些小费用:登记费 100 元,权证印花税 5 元;合同印花税按房屋评估价的 0.05% 计。对于法定继承人,税法上一般免征契税;但若是遗嘱继承给非法定继承人,可能要交契税 1.5%。
如果继承的房子是经济适用房、法定限制房屋或央产房,可能还得提供额外材料(如房改售房审批材料、相关单位同意证明等)。
结尾:继承手续虽然有步骤,但跑腿少了很多从“证明材料” → “继承公证” → “不动产过户登记”,这三步就是北京房产继承的主线。右耳远闻看到“公证 + 登记一体化”模式在推广,是给我们继承办理这件事少跑腿的好消息。
你那儿(哪个区)有没有用上那种在公证处就能交登记申请的服务?要我帮你查你所属区的“公证 + 登记”通道情况吗?右耳君很想在评论区听听你那边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