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懂啊!最近王晶导演一句话,直接把“国民女神”林志玲给送上热搜了!他说啥了?原话是:“林志玲演技很一般喽,她哪一部戏演得好?”更狠的还在后头——“她的美完全是包装出来的,我连王祖贤都觉得不够美,她怎么会美呢?”这话一出,全网炸锅!有人拍手叫好,说“终于有人敢说实话了”,也有人怒了:“王晶你是不是太刻薄了?”
说实话,王晶这人向来嘴上不饶人,但这次真不是瞎喷。他跟林志玲,其实早就有过一段“未完成的合作”。当年林志玲还没红,在台湾当小模特,王晶在杂志上看到她,觉得这姑娘有潜力,就动了签她的念头。结果呢?对方公司架子大得很,只想一部戏一部戏地谈,不肯签长约。王晶一看:你都不红,还这么傲?算了,不合作了。结果你猜怎么着?没几年,林志玲火得一塌糊涂,直接封“台湾第一美女”,综艺、广告、电影资源接到手软。身价翻了十倍都不止。在王晶眼里,这就是典型的“偶像式捧红”——靠包装、靠人设、靠资本推,而不是靠作品打出来的。你说她没演技吧,她演过《赤壁》里的小乔,也拍过日剧《月之恋人》,还主持过金马奖、金钟奖,风光得很。但问题是,这么多年,你真能说出她哪部戏让人印象深刻吗?好像……还真没有。观众记住的,更多是她的甜笑、她的高情商、她那句软软的“你好,我是林志玲”。
这其实就引出了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演员到底靠啥吃饭?是靠脸,还是靠演技?在王晶这种老派导演眼里,作品才是硬道理。他合作过张曼玉、邱淑贞、关之琳,那都是靠实打实的作品拼出来的。所以他看不惯那种“没作品却顶着女神光环”的人,觉得这是对行业的不尊重。但换个角度看,林志玲的“成功”其实也反映了娱乐圈的现实:有时候,美貌和人设真的比演技来得更快、更直接。她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没硬挤演技赛道,而是靠综艺、代言、主持稳稳立住“女神”人设。这不也是一种本事吗?
而且,人家早就结婚生子,淡出娱乐圈了,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你王晶现在跳出来说她“演技差”“不够美”,听着像不像有点“酸”?当然,王晶也不是全盘否定。他承认林志玲有商业价值,只是不认可这种“包装式走红”的模式。说白了,他骂的不是林志玲一个人,而是整个娱乐圈“重流量、轻实力”的风气。所以啊,这件事吵来吵去,其实没有标准答案。有人爱她的温柔优雅,有人嫌她演技空洞。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时代变了。以前是“作品捧人”,现在是“人设造星”。林志玲是时代的产物,王晶是旧规则的守门人。你说谁对谁错?我觉得吧,各有各的道理。咱们吃瓜群众,看热闹就行。毕竟,女神还是那个女神,导演也还是那个导演,日子该怎么过,还得怎么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