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自2025年7月起,本市2025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5811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7162元。(*2024年上限为35283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821元)
✅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可在7162元和35811元之间选择月缴费基数
✅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84.92元
注意:因2025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调整产生的社会保险费差额,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差额补缴的,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参保单位不计征滞纳金
政策解读
✅缴费工资基数:
城镇职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缴费工资基数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工资基数,高于上限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
✅涉及范围是什么?
·在北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
✅执行标准是什么?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35811元,下限7162元
✅注意事项有哪些?
·参保单位已按202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其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月缴费基数下限7162元或高于月缴费基数上限35811元的,需重新确定月缴费基数
并缴纳差额
·月缴费基数无需参保单位再次申报,缴费基数调整和基数差额补收金额统一在2025年10月处理并生成,参保单位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收金额缴纳的,不计征滞纳金
·参保个人已按低于2025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需以7162元作为缴费基数并缴纳差额,月缴费基数无需个人再次申报
·参保个人已按2024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有意愿按2025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缴纳的,需要向税务部门重新申报月缴费基数并缴纳差额
·参保个人已按2024年度月缴费标准缴纳的医疗保险费,需按584.92元调整月缴费标准并缴纳差额,月缴费标准无需个人再次申报
·参保个人在2025年10月-12月征期内完成补收金额缴纳的,视为按时足额缴纳,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在北京缴纳社保退休后可以在北京领养老金吗?
4个重点:
1️⃣京籍在京退休规定
2️⃣非京籍在京退休规定
3️⃣北京退休要交多少年社保?
4️⃣北京养老金领取条件
北京退休规定(京籍+非京籍)
✅京籍
·男年满60周岁,女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女非管理岗位年满50周岁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非京籍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同京籍)
·在北京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非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参保人跨省流动到北京就业,且男性50周岁前、女性40周岁前在北京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
·北京为其最后一个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10年的地方
·基本养老保险全部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ps:如有新政策,请以新政策为准哦!
另:在哪里退休领取退休待遇主要是看您的养老保险关系是否在户籍所在地。
✅若您的基本养老关系在户籍地,那就在户籍地领取养老待遇。
✅若您的基本养老关系不在户籍地,那就要分情况来看: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