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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淮淀村树木纠纷调查:未伐集体树木成关键证据,揭露财产侵占疑云

在天津市宁河区北淮淀镇北淮淀村,一场围绕树木权属与赔偿款的纠纷持续发酵。核心焦点指向村内存留的 20 余亩未被施工占用的

在天津市宁河区北淮淀镇北淮淀村,一场围绕树木权属与赔偿款的纠纷持续发酵。核心焦点指向村内存留的 20 余亩未被施工占用的树木 —— 这片郁郁葱葱的林地,不仅是证明土地归村集体所有的 “活证据”,更揭开了个别人员涉嫌勾结外部部门、侵占集体财产的重重疑云。多位村民及组织成员,历任村干部及村委会核查结果均证实,涉案树木及土地属北淮淀村集体资产,而相关人员却试图将其据为己有,骗取赔偿款,引发村民强烈不满。

一、未伐树木成铁证:集体财产属性无可辩驳

北淮淀村潮白河坡区域,一片 20 余亩的林地格外显眼 —— 这里的榆树、槐树等树木枝繁叶茂,与周边部分施工区域形成鲜明对比。正是这片未被砍伐的树木,成为证明土地属村集体所有的关键依据,其集体属性可通过多重事实印证:

村委会存档无私人承包记录:北淮淀村现任村书记李姓书记牵头核查多年档案,明确表示 “村委会从未与李某贵签订过任何关于涉案树木或土地的承包协议、合同”。无论是 2025 年当前赔偿周期,还是此前累计超 500 万元赔偿款发放期间,李某贵均未向村委会缴纳过任何承包费用或款项分成,无任何证据显示这些款项流向村集体账户,彻底否定了其 “树木归个人所有” 的说法。

历任村干部与村民代表及村里老组织成员证言一致:曾任村主任且主管植树班的李姓村主任、2005 年至 2008 年主管农业的李姓村主任,以及几位现任分支书记,连同村民代表郑姓村民、冯姓村民均出具证言,证实 “在李姓村民主张2008年承包涉案河滩地之前,地上已播种榆树、槐树等两种树木,这些树木自始至终属于村集体财产,与李某贵及其家族无任何关系”。其中,曾任植树班主管的村干部还回忆,早年村集体组织村民在该区域植树护林,相关记录虽因年代久远部分遗失,但多位老村民仍能清晰指认当年植树范围,与现存未伐树木区域完全吻合。

地理位置与历史使用轨迹清晰:这片未伐林地位于潮白河西堤北淮淀村排灌站南,河堤西侧,与村民李克海的地块相邻。据老书记回忆,该区域自上世纪 80 年代起便是育树苗圃,除村集体组织的植树活动外,从未分配给任何个人承包经营。2024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 月期间,已有村民多次向村委会反映李某贵把原属于村里的榆树和槐树全部砍伐,位于河堤东坡,此事未经村委会确认,北淮淀镇政府以及宁河区水务局未通知村委会,涉嫌 “暗箱操作”,目的是将本属集体的树木赔偿款转移至个人手中。

赔偿款流向不明与非法占有:据了解,在此次筑堤工程中,部分村集体树木已被水务局施工占用,相关赔偿款本应归属北淮淀村集体。但村民反映,李某贵却以 “树木所有权人” 身份领取了赔偿款;而对于现存 20 余亩未被占用的树木及施工现场周边李某贵计划在后续赔偿中继续侵占集体财产。进一步加剧了 “部门勾结” 的怀疑。

三、村民诉求:捍卫集体财产,追究侵占责任

面对集体财产被侵占的风险,北淮淀村村民及多名组织成员提出明确诉求:

确认权属并追回赔偿款:恳请相关部门依据村委会档案、历任村干部证言、村民代表佐证及现存树木实物证据,正式确认涉案 20 余亩树木及相关土地属北淮淀村集体所有,要求对施工周边侵占的树木由村委会出面配合老干部、老组织成员、前任老支书、村主任、现任村民代表对施工侵占的原属于村集体的树木进行确权,责令水务局公示已发放赔偿款明细及水务局与李某贵签订的合同,追回被李某贵非法占有的集体赔偿款,返还村委会用于村民福利及村集体建设。

目前,北淮淀村村民已收集齐村委会档案核查记录、历任村干部证言、村民代表签名材料及相关录音证据,提交至上级部门,期待通过调查还原事实真相,捍卫村集体的合法权益。让集体财产真正惠及全体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