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撤销决定书。2025年.7月1日.梅县公安局做出《撤销案件决定书》(梅公(刑)撤案字{2025}316024号)



一.案件撤销决定书。2025年.7月1日.梅县公安局做出《撤销案件决定书》(梅公(刑)撤案字{2025}316024号)认为该案撤销决定可能违反法律法规,无出具《不立案理由说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说明撤案依据。二.案件重大疑点,依法侦察(据受害者母亲所说)1.作案动机不明,存在他人参与重大疑点2.作案过程存在多出疑点,一人作案不可能,案前后,行踪,通话录音,车辆活动,资金流水,社交软件。等3.关键证据未全面调取,明显疏漏,两小孩尸检报告及死因鉴定(是否存在虐待式药物影响)并无告知详情,三.案件性质恶劣,需彻查到底,维护法律公平正义。(不要以自杀为由)掩盖事实真相为借口!注明:(写了很多封申诉信,到目前也没个结果)本亲涉及两人被侵害致死、其中一人仅11岁,案情重大,社会舆论影响恶劣,唯有彻查真相,方能维护法律公平,彰显法律威严。 一位绝望母亲:庄柳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