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锋
上海闵行公安分局交管支队根据某环卫公司号牌为沪EK****的一辆环卫作业车行驶轨迹、活动时间及区域与该公司的实际作业安排存在明显出入等情况,查扣车辆后发现,外观与正规环卫车几乎一模一样的车主吴某,竟与被“套牌”车辆的实际所有人为同一人。
也就是说,上海交警查获的“李鬼”居然就是“李逵”。
那么,“李逵”为何要把自己变“李鬼”?
据车主吴某到案后称,是“利用公司合法资质为其掩护,在闵行及周边区域私自承接垃圾清运业务,从中非法牟利”。
一个车主,为了赚取一点钱,居然到了自己套取自己车牌的地步,着实令人难以相信,同时也让人看到,个别人为赚钱,真可谓无孔不钻,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
同时,我们也应从这一事件中看到,正是当下某些单位或机构管理存在漏洞,方才让一些见利忘义的人,不惜把身为“李逵”的自己变“李鬼”,钻进钱眼里难以出来。
据吴某对警方交待,他是谎称自己挂靠在某环卫公司的环卫车辆号牌损坏,需要补领号牌,所属公司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将该辆环卫车的全套真实材料以及代为办理车辆业务的委托书交由他后,自己带着车辆补领号牌的全部材料前往车管所以“牌照遗失”为由,成功申请补领到了一套该车的机动车号牌,并将“真”牌照“挂在了自己购买的一辆与公司车型、颜色高度相似的环卫车上”。
吴某“李逵”变“李鬼”,若不是警方发现“悬挂相同号牌的环卫车竟同时出现在宝山与闵行两地”,认为有“套牌”嫌疑的话,或许吴某“李逵”“李鬼”同时并存还不知到何时。
综合上述来看,吴某能够“李逵”变“李鬼”,有其本人利欲熏心,非法牟利的动机外,当下某些单位存在管理漏洞也到了必须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时候。
如前不久已公开调查结果的“重庆三峡学院85万采购事件”,之所以出现“85万采购市场价299元产品”,就在于竞争性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专家“未核查参投的设备型号,仅象征性询问产品是否满足要求,未从专业角度详细了解产品性能、价格等情况”,参与谈判的实验实训中心网络信息科工作人员虽认为“中标产品并非学校在用设备品牌,可能不符合要求”,但“未及时将该情况向有关方面领导报告”,以及代理机构、市政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认为“只能确认中标结果并公告后再做处理”,导致一个又一个关口失守,让中标者仅靠“最低价中标”这一要求顺利中标。
青锋认为,针对上述,除对涉嫌违法违规的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外,各级机构或各个单位如何采取措施,加强责任心,一切都照章办事,应是当下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一个重心。
这提醒,似乎有些老套,但却有针对性,且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