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为购房首付凑钱发愁?还在等贷款办完才能提取公积金?好消息来了!
12月5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将于12月15日起施行。最引人注目的变化是,职工及家庭成员在深圳购买住房时,在未支付或未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前,可以直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筹集首付款。

新政带来哪些利好?购房者直接受益!
对于准备买房的缴存职工而言,这次政策调整无疑是“雪中送炭”,带来三大核心利好:
一、减轻首付压力。以往购房者需自筹全额首付,不少人要向亲友借款或动用理财、储蓄,甚至承担高成本融资。现在可提前提取公积金,相当于多了一笔“无息资金”,有效减少自筹资金压力,降低购房门槛。
二、盘活闲置资金。公积金账户资金平时流动性较弱,只能在购房、还贷等特定场景使用。提前提取用于首付,让这部分资金提前发挥作用,避免资金闲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办理流程简化。要享受深圳公积金新规的便利,职工需要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购房首付款提取和“既提又贷”需到线下柜台办理。
职工可同步提交公积金贷款申请,实现“一次申请,并联办理”,大大简化了手续。
新规还延长了购房提取申请时限,将购房提取、更新改造本市老旧住房提取等住房消费情形的申请时限,由原来的3年延长至5年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职工如同时满足购房提取和购房首付款提取条件,仅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申请提取。
深圳的公积金新政并非个例,全国多地都在优化公积金政策,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深圳新规预计在12月15日起实施,已有购房计划的职工不妨提前准备材料,规划好时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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