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11月14日,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发布了关于禁止在秦岭(西安段)核心保护区开展违规穿越探险等活动的通告。

在这份通告中,针对秦岭(西安段)核心保护区范围和违规穿越探险活动等进行了详细规定,这无疑是行政部门对近年来秦岭违规违法户外穿越的乱象行为推出的严厉管理行为,甚至被一些悲观的驴友称之为“秦岭此后无户外”。


实际上,近年来,全国多地已出现对违规探险者追偿救援费用的案例,并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标志着“救援免费”的观念正在向“任性违规者付费”转变。
江西省在处理违规探险事件上形成了较为系统的追偿机制,并在2025年的庐山“9·27”事件中升级为 “双惩” ——既追究行政责任,又追偿救援费用。
奉新县百丈山事件(2024年11月):5名“驴友”违规进入未开发山区被困,被依法追偿2万元救援费。此为江西省首例此类追偿案例。
庐山西海事件(2025年3月):6名徒步者进入严禁区域后失联,被追偿救援费用2万元,组织者被额外追偿4000元。
庐山“9·27”事件(2025年9月):11名“驴友”违规进入五老峰未开放区域“四峰涧”探险,导致1人坠亡。事后,活动组织者被行政拘留10日,其余9名参与者被处以罚款,并被追偿7.4万元救援费用。

国内部分山岳型景区已出台明确规定,对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的受困者实施有偿救援。
安徽黄山风景区于2018年实施《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并完成了首例有偿救援。数据显示,该制度实施后,违规穿越案例下降了约40%。
四川稻城亚丁景区、四姑娘山景区两地均出台了有偿搜救制度,明确对非法登山、穿越等行为产生的救援费用进行追偿。
青海、新疆等地也明确规定,对私自探险被困的,需承担全额救援费用,其中新疆规定救援直升机费用高达每小时3万元。

对于非法穿越的驴友,出现意外后是否应该承担救援费用,从法律、伦理和公共资源角度分析,答案是明确的:应该承担。
我国《旅游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这为追偿提供了法律基础。普遍观点是,对于因故意违规(如无视明确警示进入未开放区域)而引发的救援,根据公平原则,追偿相关费用是合理的。
平衡“生命至上”与“违法担责”:救援行动始终遵循 “生命至上、无条件优先” 的原则。有偿救援并非在事发时讨价还价,而是在事后进行责任厘清和成本追偿。这二者是“先保障生命、后厘清责任”的递进逻辑。追偿的是“救援必要成本”,意在填补公共支出,而非“惩罚性罚款”。
违规探险不仅将自身置于险境,还耗费大量公共救援资源,甚至将救援人员置于危险之中。如果所有救援费用都由公共财政负担,会变相鼓励不理智的探险行为。有偿救援通过经济杠杆,旨在实现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与风险责任的再分配。

靠近西安城区的秦岭北麓一带,是“野线穿越”的事故高发区,实行有偿救援,预计将产生显著的遏制效果。
目前,秦岭部分主要峪口已布设智能监控和人脸识别设备,违规信息会同步至管理部门。如果配合系统的有偿救援制度,将使得违规穿越的后果从可能的口头警告、罚款,升级为承担高额的、可量化的救援费用。
对于组织者,还可能面临如庐山案例中的行政拘留等更严厉处罚。这种“经济+法律”的双重成本,能有效劝退一部分心存侥幸者。

面对日益规范的管理环境,西安的户外爱好者无疑应当主动调整,将安全与责任置于首位。
严守规矩,敬畏自然:这是最根本的原则。绝对不要进入明确标有“禁止入内”、“未开发区域”等警示标识的区域。真正的探险精神是挑战自我,而非挑战法律和自然法则。要认识到,山野并不是城市的公园。
选择正规、开放的路线,提前了解天气、路况,并将行程计划告知亲友。
携带必要的专业装备(如通讯、导航、保暖、急救物品),并购买足额的商业户外保险。一些地区(如四川稻城)要求购买专项险,这正是将风险个人化、市场化的有效方式。
量力而行,不参与超出自身能力范围的探险活动,尤其警惕所谓“网红野线”的诱惑。如果作为活动组织者,必须承担更高的安全保障义务,进行风险评估和合规报备。所有参与者都应对自身安全尽到审慎注意义务。一旦因违规遇险获救,应有承担相应救援费用的心理准备和法律认知。

国内户外有偿救援的实践,正通过一个个案例和地方法规不断完善。不仅是让违规者为自己的任性“买单”,更是推动户外文化从“野蛮生长”走向理性、规范、负责任发展的关键一步。
对于每一位爱好者而言,唯有将敬畏自然与责任意识内化于心,才能安全、可持续地享受户外运动的真正乐趣。(图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