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窗紧闭,41岁的网约车司机闫俊峰躺在驾驶座上,已没了呼吸。他正准备开始新一天的工作,却再也没能等到第一单。2025年11月27日,有多家媒体披露了这件事情。今年9月4日清晨6点多,北京通州街头,41岁的网约车司机闫俊峰在车内悄然离世。

他像往常一样早早出门,准备开始新一天的接单工作,在真正接到第一单之前,生命戛然而止。事发当天,闫俊峰清晨6点11分从村子出发,准备开始工作。但就在他启动车辆,等待平台派单的过程中,突发猝死。面对家属的赔偿诉求,平台方却表示,由于闫俊峰死亡时没有处于接单状态,所以不符合赔偿条件。

根据家属的说法,2020年闫俊峰开始在滴滴平台上接单。7月份他又加入了火箭出行,每天早上6点左右出门,晚上6点多才收车回家,每天工作的时间在12个小时以上,没有节假日和轮休,也没有社保。
事实上闫俊峰也想休息一下,更想减少点工作量,但是平台的规则和机制,容不得他休息。想赚的多,就要保持长时间在线,否则就会被限单,甚至是降级或封号。其实直白的说,如果平台少一点佣金,也许闫俊峰就不会干的这么拼命。

从平台的订单记录来看,闫俊峰在去世前一天接了三单,在火箭出行平台上完成了十单。这说明闫俊峰一直保持着工作状态,然而火箭出行回应,说闫俊峰当日并没有上线;滴滴也表示他最后一单完成的时间是9月3日下午4点左右。

滴滴还解释说,平台和司机为合作关系,没有为其购买额外的商业保险;火箭出行也没有提供具体的保障方案。总而言之,闫俊峰的死亡不符合职业伤害赔付条件。最终,滴滴只给了家属10万元的人道补偿;火箭出行方面则表示配合家属处理善后的工作,并且还答应给一定的赔偿金。

对于这样的结果,家属自然表示质疑,同时还质问平台:“难道这不是在上班吗?”而且也觉得这么处理非常不合理,平台称是合作关系,事实上司机却没有自主权。如果这个标准始终是平台说了算,那么它就是不合理的。对此,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