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关于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犯罪记录封存问题都吵了两天了,不断的有法律专家出来说公众理解错了,包括教大家以后可以去什么系统查吸毒记录系统,什么封存不等于删除。但其实很简单嘛,公众的普遍意愿是不要修改现行法规,那法律专家们就请说一下这次修改,尤其是第三次修改突然将未成年人的限制条件去掉,覆盖所有人员,到底是为了什么和为了谁嘛。不要跟我说影响很小,那影响很小你不要改啊。所以其实很简单,请这些专家们就直接回答嘛:1. 现行法规有什么问题,带来了多大的社会损失。2. 修改法规的驱动是来自于哪个社会群体,服务于哪个群体。3. 所谓的封存不等于删除,说封存后可以通过其他途径避免公职、教师、军队等敏感岗位录取吸毒等不适宜人群,请问,哪个主管部门负责这种查询的切换的宣传、通道维护和应查尽查,如果出问题,哪个部门负责?这个主管部门认同吗?4. 说什么问题不是封存,问题是吸毒入刑。那么拜托先立后破,而不是先破后立啊。各位法学专家为什么不先推动吸毒入刑,而要先推动封存记录呢?先立后破,可是大领导说的,你们看上个月下发的书了吗?你们是党员吗?这个社会有很多问题,什么封存问题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吗?为什么要挑这个时间点来挑战公众认知和破坏社会稳定和谐?我不鼓励别人,我自己个人实名到官方政府网站反馈反对本次修改。我只鼓励大家合理合法的表达群众的意见。多花点时间去修改一些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急需改变的不合时宜的法规,不要乱动符合主流民意的法规,不要轻易拿全国法规修改来实现个人的政治意见和利益意见,先公开透明讨论,达成社会共识,再动法规的主意,就是这么简单。毛主席教导我们:一切工作,哪怕是正确且必须的工作,如果仅仅提出任务而不注意实行时候的工作方法,不反对官僚主义的工作方法而采取实际的具体的工作方法,不抛弃命令主义的工作方法而采取耐心说服的工作方法,那么什么任务也是不能实现的。2026年吸毒记录可封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