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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日军将18岁怀孕7个月的李秀英拖进了地下室,开始粗鲁地解她的衣扣。李

1937年,日军将18岁怀孕7个月的李秀英拖进了地下室,开始粗鲁地解她的衣扣。李秀英决定殊死一搏,她夺过日军腰间的刺刀和3名日军拼命,最终被生生刺了37刀.... 李秀英出生于1919年2月24日,原籍山东郓城,早年随家人迁到南京定居。她从小在父亲指导下接触基本防身技巧,这些知识源于家庭日常劳作和简单练习。1930年代南京作为首都,城市生活繁忙,她帮忙家务,学习识字算账,日子虽普通但平稳。1937年上半年,她年满18岁,与男子陆浩然结婚,两人住在下关区简陋住房。丈夫从事体力工作,收入有限,两人相处融洽。她婚后不久怀孕,腹部渐显,那时日军已入侵华北,南京气氛紧张,街头巡逻士兵增多。她与丈夫讨论避难,丈夫先撤到江北,她因孕身不便留城。12月初,南京防御紧迫,她随父亲和婆婆进入安全区,人群拥挤,分享少量食物。她留意门外情况,日军逼近时炮声响起,他们转移到美国教会学校地下室,大家保持安静等待。 李秀英在地下室待了几天,食物匮乏,她吃干饼喝凉水。12月13日南京沦陷,城内枪声不断,她听到外面动静。几天后,日军搜查安全区,她首次遇士兵闯入,手持枪支搜年轻女子。她藏身后方,士兵拉扯时她撞墙头部受伤,士兵以为她死就离开。她醒后额头肿胀,继续等待。地下室环境简陋,墙壁潮湿,大家低声交流信息。她父亲偶尔外出探查,带回城内屠杀消息。安全区内外国人设立医院,提供有限援助。李秀英护着腹部,行动缓慢,关注家人安全。日军暴行传闻增多,避难者交换经历,避免外出。 1937年12月下旬中午,三名日军士兵进入地下室,枪口指向众人,先拖两名妇女到隔壁。其中一名士兵抓住李秀英手臂,拉她到储藏室。他扯她衣服,她见腰间刺刀,右手拔出刀身。士兵扑来抢夺,她左手抓衣领,右手挥挡。士兵推她撞墙,刀划他手臂。他叫喊,她咬他前臂。另两士兵闻声而来,一人刺她腿部,鲜血涌出。她握刀与第一士兵翻滚,另一士兵刺肩膀,伤口深长。第三士兵刺背部腹部手臂,刀刃多次切割。她手臂无力松刀,用手指抓士兵脸。士兵继续刺击,她全身伤口布满,鲜血浸地。他们擦刀离开。 李秀英身中37刀,伤及脸部腿部腹部等多处。家人发现她气息微弱,拆门板做担架抬出。途中发现她仍有呼吸,送往鼓楼医院。美国医生威尔逊检查,用纱布止血缝合。她手术台上躺着,医生取出异物注射药物。她保住性命,但胎儿流产。威尔逊日记记录她面部18处刀伤,腿部数处,腹部深伤,胎儿心跳停止。医院外国人记录日军暴行,提供证据。李秀英住院40多天,出院后伤疤影响行动,每逢阴雨疼痛加剧。她返回家中,丈夫后来归来,家庭重组。 1946年,南京军事法庭审判战犯,李秀英出庭作证。她走上证人席,描述事件,指认谷寿夫部队。法庭记录她的陈述,包括受伤细节和医院治疗。1947年,她再次参与审判,谷寿夫被判死刑,后枪决。她证词成为证据,强调日军中岛部队责任。国际法庭使用相关照片和记录,美国牧师马吉拍摄的胶片显示她伤势。她的经历通过报纸传播,如《大公报》报道她作为幸存者细节。作家王火采访她,记录在文章中,后来融入小说。 李秀英晚年继续讲述经历,1980年代日本右翼否认南京大屠杀。1988年,松村俊夫书籍称她为假证人,诬陷她伪造。李秀英起诉松村和出版社,要求道歉赔偿。1999年9月,她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诉,索赔1200万日元。她两次赴日出庭,展示伤疤,提供医院记录和证词。法庭辩论八轮,2002年5月一审判赔150万日元,未支持公开道歉。双方上诉,二审维持原判。松村上诉最高法院,2005年1月终审确认赔款。李秀英胜诉前一个月逝世,未闻判决。 李秀英的起诉引发中日关注,日本研究者松冈环采访她,记录证言。她参与历史教育,接受媒体访谈,强调事实重要性。她的故事写入教科书,如苏教版小学教材,描述南京大屠杀内容,包括她的遭遇。纪念馆展示她的照片和物品,提醒人们日军暴行。她的轮椅收藏在博物馆,象征她的坚持。她生前呼吁记住历史,避免战争重演。她的经历成为南京大屠杀铁证,影响后代认知。 李秀英于2004年12月4日因呼吸衰竭在南京鼓楼医院逝世,享年85岁。她的遗言强调牢记历史,不要记住仇恨。她的故事通过纪录片和书籍流传,日本加登英成发现相关影片,验证她的证言。她的胜诉打击日本右翼势力,推动历史承认。她的家庭后代继续维护真相,参与纪念活动。她的经历反映普通民众在战争中的遭遇,提醒国际社会警惕侵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