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近日当地查获一起驾照注销后还开车的案件,当事人被罚1500元。
11月12日晚,驾驶证已被注销的肖某为女朋友“代驾”途中遇到坦洲交警查车。为逃避处罚,副驾驶座的女朋友随即下车,而肖某则从驾驶位挪到了副驾驶座,但过程被执勤民警尽收眼底。当晚,中山市公安局坦洲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员在辖区神农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1时许,一辆粤T号牌小轿车临近检查点时突然转入非机动车道,并迅速停车。一名女子随后从副驾驶座下车,而驾驶座的男子则快速挪移到了副驾驶座。
目睹了这一幕的民警立即前往小轿车停车点了解情况。期间,当事男子肖某承认了自己驾车的事实。进一步核查时,发现肖某曾持有驾驶证,但有效期截至2006年2月,后因逾期未换证已被交警部门依法注销。
据肖某交代,他与下车离开的女子为男女朋友。事发当晚,两人准备外出,因他知道女友的夜间驾驶技术不怎么好,于是明知自己的驾驶证已被注销,却心存侥幸驾车上路。临近执勤点发现前方有交警查车后,企图换座以逃避处罚,未料过程被民警尽收眼底。
11月13日,肖某因无证驾车被坦洲交警大队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5日。
交警部门提醒:无证驾驶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害人害己,希望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莫心存侥幸。此外,车主也千万不要随意将机动车交给无证、失驾等相关人员驾驶,否则很可能因此受到相关处罚。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姜永涛通讯员:刘洪希、杨卫源
广州日报新花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