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男子汇款2.5万,银行误操作,将2.5万写成25万。男子发现后立刻联系了银行,谁知银行态度蛮横:“银行不会出错!离柜概不负责!”男子听了,扭头就走。银行对账时,果然发现少了22.5万,随即要求男子立刻返还,男子不肯,银行以不当得利将男子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时报观察)
对于普通人来说,银行最常见的作用是储蓄和转账。每次到银行,我们都能看到上面写着“现金面前点清,离柜不负责”的标语,这句话提醒客户要小心谨慎。
当人们在办理业务时会仔细核对每一步流程,生怕出错,但这种要求似乎只针对客户,一旦银行工作人员出错,他们可以向客户追回钱款,好像“离柜不负责”这句话不存在一样。
尽管客户有怨言,但却无可奈何,可是在云南却发生了一件让人出乎意料的事情,而这次事件也算是上银行“栽了个大跟头”。
李伟在云南的曲靖开了一家五金店,主要从供货商龙大贤那里进货并零售,他们一直以来都保持着合作关系,李伟都会及时付清货款。
有一次,龙大贤运送了一批货物给李伟,根据约定,李伟于第二天去银行把2.5万元的货款汇给了龙大贤。
当天上午,李伟去银行办理汇款业务,柜员小李帮助他,小李接过2.5万元现金后,进行了一些操作,然后告诉李伟,汇款已经办理完成。
办完业务后,李伟开车回家,可他刚坐下没多久,就接到了龙大贤的电话,那边表示自己收到的是25万,而不是2.5万。
李伟对此感到非常困惑,自己明明汇了2.5万,怎么会变成了25万?难道是小李在办理汇款时操作失误,多打了一个零,导致2.5万变成了25万?
李伟再次确认了与龙大贤的收款金额无误后,立即打电话给银行,他不想占银行的便宜,只希望银行能将多余的22.5万退回来。
然而,银行却首先否认自己出现了错误,他们甚至不愿听李伟的详细解释,匆忙地挂断了电话。
听到这个语气可把李伟给气坏了,他善意的打来电话,好心退回钱,没想的态度这么恶劣。
龙大贤又给李伟打来电话,询问该怎么处理这笔钱,李伟得到银行的肯定之后坚信自己没有错,那就没有必要在坚持下去了,于是,他就告诉龙大贤这笔钱是属于他的。
龙大贤并不关心这是否是银行搞错了,他白白得到了近二十三万块钱,非常开心,完全没有心思去关注这些事情。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银行工作人员,当他们晚上在核对账单时,他们发现有一笔二十多万的款项无法对账,工作人员非常着急。
其中一位工作人员想起白天李伟打来的电话,他在电话里提到的二十多万正好与这笔有缺失的款项相对应。
银行工作人员立即找到了李伟的账单,才发现汇款单上写的是两万五千元,而汇款记录上却是二十五万元。
原来,在办理业务时,工作人员把小数点写错了位置,才出现了这笔款项转账错误,银行赶快与李伟取得联系,甚至低声下气的要求李伟归还这笔钱。
然而,银行之前的态度激怒了李伟,他强烈坚持遵循“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的原则,直接拒绝。
如果损失只是几千元的情况下,银行内部可能会自行解决并承认错误,但这次涉及巨额款项,达到了225,000元,只好将两人诉至了法庭。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无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受损失的一方有权要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供货商龙大贤是善意第三人,他并不知道李伟汇款时发生了什么事情,并且已经全部使用了这笔25万,对此事情龙先生没有任何责任,不需要承担返还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规定,如果得利人不知道并且不应当知道所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并且该利益已不存在,那么得利人不需要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尽管李伟通过银行将钱汇给了龙大贤,但李伟并未获得任何利益。
再加上通过现金汇款的方式,无法控制款项的去向,因此,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银行的诉讼请求。
银行对此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驳回了银行的上诉请求,并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对此,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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